在兰州的某些单位领导中,工作能力不足,却擅长于贪污腐败;在当地谚语中,“安宁三七拳”比喻着能与刘欢这位著名歌手相媲美的唱功。然而,这种风气并未带来真正的和平,而是掩盖了更深层次的问题。
一位网友提出了一个问题:现在看来,未来应该减少聚会和饮酒,因为谁都不知道别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发生意外,那参与聚会的人都可能承担责任。这涉及到共同饮酒以及劝酒所引起的法律责任问题。
从司法实践中的判例来看,对于以下几种情况,劝酒者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强迫性劝酒,即用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对方已经醉或意识不清仍继续鼓励其喝。
明知对方有健康问题而仍然劝其喝。
未尽到注意义务,如留下醉人不管。
当然,由于成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饮食所产生后果应自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在实际案件中,如果存在未尽到其他人如未尽到“保护他人安全”的义务,比如提供帮助给醉汉,那么这些人的角色可能被定性为次要责任方。例如,在本案中,死者可能被认定为70%负责,其余7名聚餐人员则分别承担30%的责任,每个人约5%赔偿。此类分配方式使得每个人的经济损失有限化。
同事之间的小型聚会或者社交活动中的适量饮酒是常态,但过度、过量饮酒则是不恰当且不可接受的情形。法院对于此类事件作出的判决虽然可能让大多数人感到困惑,但也提醒我们保持适度,不让过度飲宴成为社会习惯。最后,一位网友呼吁,无论如何,都应该给逝者的家属一些补偿,并要求大家今后注意自身行为,以避免再次发生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