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22-034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2年12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王志斌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推荐,拟提名何兴强先生和曹庸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附:何兴强先生及曹庸先生的简历 何兴强先生,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工会主席,广东省教育厅经济贸易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山大学国际商务系副主任、主任,中山大学社会科学处副处长,中山大学校工会等。 曹庸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生物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二级教授,广东省功能食品活性物重点实验室主任,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幺麻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惠尔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吉首大学教师。 何兴强先生、曹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何兴强先生、曹庸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兴强先生、曹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以上两位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还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若两位候选人当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发布于2022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