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奥盈 2022-10-31 对于那些失信的单位或个人,列入黑名单并加以曝光和制裁,是一种有效的惩罚手段。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打入黑名单,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措施,也为其他企业树立了警示,促进了社会信誉体系的建立。
然而,仅仅是将其列入黑名单而不采取进一步行动追讨工资,就显得有些过于宽松。这对于农民工来说,就是一个无法得到应有的血汗钱的问题,对社会而言,更是一种懒政行为。政府应当积极介入,以法律和行政手段迫使这些企业如数给付农民工应得的报酬,让他们获得公道,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一片公道。
无论实际情况如何,维护良好的信用至关重要。在一个文明法治社会中,信用是基础,而政府在建设这样的社会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应该明白:信用就是生命,只有保持好评,不断努力才能前行。而对于那些拖欠工资被列入黑名单的事业单位,我们更应该深思熟虑,为此负责的人员也不应逃避责任,他们应该承担相应后果。
因此,我建议除了列入失信人名单外,还应当对这些公司实行高消费限制,如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出行限制。此外,对于所欠农民工的合法补偿金,由地方主管部门认真处理,并确保补偿工作到位,这才是真正解决问题、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手段。
每个劳动者都值得得到自己的辛勤付出的回报,因此我们必须把这个问题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国家政策逐渐落地生根,使法律尊严得到充分体现。这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社会正义与发展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