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关于控股股东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2 年 3月7 日,我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不减持所持“燕京啤酒”股票的承诺函》。承诺自2012 年3 月8日起至2013 年3月7日止的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持燕京啤酒股票。 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683,515,7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48%。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