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奥盈 2022-10-31 对失信单位和个人进行黑名单的列入,并实施相应的曝光与制裁,是一种有效的惩罚手段。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打入黑名单,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措施,能够起到一定程度上的警示作用,对社会信誉建设有益。但仅仅是列入黑名单而不采取实际行动追讨农民工权益,则显得过于宽松,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放任态度。在面对农民工长时间未能获得应得报酬的情况时,政府应当履行职责,加大力度,以法律和行政手段迫使这些企业如数归还劳动者的合法收入。无论实际情况如何,维护正当权益、建立公正社会秩序都是推动社会正常发展的根本所在。在一个文明法治社会中,良好的社会信誉是前提,而政府在此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其声誉至关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而对于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事业单位,我们认为其实际控制人也应该受到相应处分,以此作为强有力的警告。
1504284 2022-10-31 如果多搞点房地产问题可能会得到改善。
1800316 2022-10-31 这两家公司因拖欠农民工薪水而遭受“咎由自取”的处罚。在这个基础上,我建议将涉事公司主要负责人也纳入失信人名录,并限制其高消费,如乘坐飞机、高铁。此外,对于这些未能支付给劳动者本应领到的薪资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必须认真处理,为劳动者争取回他们所需之金,不只是简单地把公司列为黑名单就结束了事情。
184****5291 2022-10-31 为什么总是老百姓背锅?老百姓难道容易吗?
梦飞 2022-10-31 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得到他们努力工作所获应有的报酬。
2022年11月1日
沐馨 2022年11月1日 体现了我们国家政策逐步落实!法律尊严得到了体现!